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华工象棋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7863|回复: 15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激情解说]保定村长和中阳徳比大战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6-7-29 23:08: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保定村长立功了!保定村长立功了!“保定象棋近十年”21篇即将冲破阻挠恐吓要挟发表,不要给邪恶的中阳派们任何的机会!
伟大的村长!发表的“保定象棋近十年”揭露了黑暗,他继承了互联网的光荣传统,蕃茄脸儿红、小猴子 、小棋、何年江树、想杀就杀、 爱弥儿 、痞子成、敌后武工队、smth、飞鸿踏雪、广东棋手、超人王子、离谱、广东棋迷、小外低脚、 北方好汉、远古巨兽、宝丽棋社、剑走偏锋、黄山劲松、悟空、含笑、 轻风如影、等等。。。在这一刻灵魂附体!村长的‘十年’,他代表了互联网的开放自由共享的历史与传统!在这一刻,他不是一个人在战斗!他不是一个人!


“保定象棋近十年”他面对的是全体论坛棋友的目光和期待! “保定象棋近十年”曾经在各大象棋论坛上被中阳派通过各种关系干涉阻挠无数次,村长肯定深知这一点!他还能够微笑着面对他面前的电脑屏幕吗?他会是怎样的表情?
刷新,刷新,帖子被各大象棋论坛加精置顶了!村长获得了胜利,不,不,是正义获得了胜利。伟大的“广东”“华工”“秋雨夜”论坛。伟大的互联网,自由民主万岁!
村长没有辜负坛友的期望,“十年”是一个绝对理论上的精华帖,绝对的象棋论坛奇迹!网络进入了一个新的自由开放的时代!胜利属于村长,属于顶贴的人,属于“广东”“华工”“秋雨夜”论坛,属于全体坛友,属于所有追求自由的人,属于热爱象棋的人们。.

中阳和河北象棋网现已后悔,他们靠着多年形成的黑恶势力和关系网,广结同党,靠着他们特有的胡作非为、嚣张、狂妄、无理强横,中阳已经渐渐发展成“坛霸”,已经影响象棋论坛的正常发展。现已经激起各个论坛正义之士的义愤。他们太无知了,太浅薄了,他们低估了广大象棋迷的力量,面对互联网的挑战,他们拿不出一点点办法来,他们终于自食其果!他们该下岗了!也许他不用回偏远的老家,因为他们还可以留在老窝河北象棋网看家护墓苟且偷生。 悲哀的中阳河北象棋网开始走向深渊、走向坟墓、走向凄凉......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2#
发表于 2006-7-30 10:53:00 | 只看该作者


呵呵,够激情的![em50]
3#
发表于 2006-7-30 14:44:00 | 只看该作者


中阳确实有“坛霸”的味道。不过已成。。。。。。哈哈哈
4#
发表于 2006-7-30 15:28:00 |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6-7-30 22:14:00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内部人士在2006-7-30 14:44:00的发言:
中阳确实有“坛霸”的味道。不过已成。。。。。。哈哈哈

不过已成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6#
发表于 2006-7-30 22:22:00 | 只看该作者


中阳:"日不见光"
7#
发表于 2006-7-30 22:51:00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版主在2006-7-30 22:22:00的发言:
中阳:"日不见光"

8#
发表于 2006-8-2 20:49:00 |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06-8-3 20:20:00 | 只看该作者


现在我宣布:保定村长和中阳徳比大战。保定村长以绝对优势获得胜利。

10#
发表于 2006-8-4 14:35:00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推理在2006-8-3 20:20:00的发言:

现在我宣布:保定村长和中阳徳比大战。保定村长以绝对优势获得胜利。


11#
发表于 2006-8-5 19:46:00 | 只看该作者


贞子又来个失败大逃亡。保定村长以绝对优势获得全面胜利。
12#
发表于 2006-9-29 12:02:00 |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06-10-1 07:49:00 |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06-10-17 07:59:00 | 只看该作者
热烈祝贺“保定象棋近十年”冲破阻挠恐吓要挟圆满发表成功。
15#
发表于 2007-1-14 13:24:00 | 只看该作者

小人得志,公道自在人心

16#
发表于 2007-1-14 23:24:00 | 只看该作者
对保定村长敢于在棋界打响反黑第一枪深为赞叹,强烈支持。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粤公网安备 44040302000128号|华工象棋网 ( 粤ICP 备4404034007231   我要啦免费统计

GMT+8, 2026-8-31 17:50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