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凌云子在2006-5-5 22:31:00的发言:
1,前些年经常去下江湖残局,赢的多,输的少。[从几十书中寻求破解之道后再去]
2,五元以下,都会试试;而十元以上我从不去碰。[因为我从不贪胜且不赌博]
3,最近二,三年涨价了,我只会看看这个局面以前是否见过?与别人如何上当受骗?
4,江湖残局的规则,
A,不是也不应由《心》,《竹》谱说的算
B,江湖残局有自身的特殊性,也无法全部照搬----全局的现代竞赛规则,[包括规则本身,摊主玩家,旁观者的基本要求,裁判执法,下棋的用时限着。。。都存在商榷的地方]99版竞赛规则对江湖排局仅可从“判打与非打”作个参考!
C,江湖残局的规则无论多么完善,都无法最终完全的执行,都无法体现象棋规则的公平与公正。
5,江湖残局的目前状况非“棋”之过,而是少数“赌骗诈抢”者之罪!!!应受到道德的谴责与法律的制裁!还江湖残局的爱好者一片纯净的空间来交流棋艺!
6,根据多年的体会,发现江湖残局的受骗大都是“菜鸟”[至少残局下的不是很好,且大都是第一次受骗],而经过“教育”后的爱好者就不多了。
“杀鸡取卵”-----江湖残局的悲哀!
7,忠告:
禁赌!莫贪!多看少碰!
其实以上只是从“摆棋局之人”和“解棋局之人”之间的利益角度来阐述了二者之间的利益冲突。
再引用 —————————————————————————————————————————————————— 再补充一些看法:
一。法律自会区分游戏娱乐与赌博犯罪的,
二。玩客若心甘情意参与赌博,这是他的个人选择,
是否愿赌服输也是赌棋人的个人问题
但赌博在中国是明文禁止的。
三。而不情愿的诈骗抢劫更是国法所不容忍的
四,江湖残局须在法律允许的“娱乐”范围内进行,
五,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娱乐”-------进行江湖残局游戏时,
千万要注意事先声明-------双方必须约定游戏规则!
如红先后黑,长将为负,落子无悔,和棋算红胜。。。。
双方对局前无约定的均属允许着法!
六,这些约定最终是否能执行,只有听天由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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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以上还是从“摆棋局之人”和“解棋局之人”之间的利益角度来阐述了二者之间的利益冲突。
“江湖棋局”(中国象棋)之所以有一定的“影响力”就是由于“拟局者”的非凡的“想象力”和绝顶的“创造力”,这是艺术品,真正的具有中华文化底蕴且能留给后人的文化遗产!尽管他不能象画家那样可有相对丰盈的回报(相对而言)。
我相信“华工网”的网友一定能坚持下去!!!!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5-7 19:29:54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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