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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排局理论] 《中国象棋排局规则》网络试行版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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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8-11-7 16:41:4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中国象棋排局规则
(2xxx年网络版)
 

 
  1999年版《中国象棋竞赛规则》问世至今已有近十个年头,这部规则以象棋运动的发展和技术水平的提高,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随着时代的发展,旧规则已不能适应新的时代的发展和节奏。特别是不适合排局创作的开展。在广大棋手。裁判和象棋爱好者及排局爱好者的强烈呼吁下,经过网上众多人士的多次讨论和研究,在总结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数易其稿,一部新的“中国象棋排局规则”
终于出炉了。
  希望排局爱好者能很好地理解条文,吃透精神,准确而又灵活地运用它。该规则不可能就排局中所有可能出现的情况及所涉及的问题都作出具体规定。如所遇情况无明确条文可循,则参照规则中的原则精神,引伸出正确的判断标准。
  在此,谨向对“中国象棋排局规则”的讨论和关注的热心象棋排局的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2xxx年xx月

 


中国象棋排局的定义
中国象棋的排局是指:------------------------------------------------------

 

 

 

 

 

 

 

 

 

          《中国象棋排局规则》

                    网络试行版

 

 

 

 

 

 

 


 

 

第一章 棋盘和棋子

 

  1 象棋盘由九道直线和十道横线交叉组成。棋盘上共有九十个交叉点,象棋子就摆在和活动在这些交叉点上。
  棋盘中间没有划通直线的地方,叫做“河界”;划有斜交叉线的地方,叫做“九宫”。
  九道直线,红棋方面从右到左用中文数字一至九来代表;黑棋方面用阿拉伯数字1至9来代表。

 

                                 


  2 基本棋子共有三十二个,分为红、黑两组,每组共十六个,各分七种,其名称和数目如下:
  红棋子:帅一个,车、马、炮、相、士各两个,兵五个。
  黑棋子:将一个,车、马、炮、象、士各两个,卒五个。
       参考意见:  在排局中棋子总数可以突破以上限制,但将,帅不得增加。

 

       3     排局开始前要遵循布子原则:

 

            A.将帅分开布置在九宫内, (九宫内的任意点可供布子) .    

            B.士仕相象布子是各随其主将,(士仕在九宫内有伍个点可供布子,相象不能过河,在自己半边棋盘内有7个点可供布子) .   

           C,兵卒则有55点可供布子和走子.    

           D,车马炮这三大兵种则无限制.    

           E. 在一般情况下,排局的初始局面红黑双方的任何子力均不能呈现将军状态.

 

 


  4 排局开始前,双方棋子在棋盘上的摆法应按排局谱或排局作者的创作棋图为准(印刷体棋图规定:红方棋子在下,用阳文;黑
    方棋子在上,用阴文)。 并且用明确的方法说明是红先胜或是红先和,严禁欺骗。

 

第二章 走棋和吃子
 
  1 排局走子时,由执红棋的一方先走,双方轮流各走一着,直至分出胜、负、和,对局即终了。
  轮到走棋的一方,将某个棋子从一个交叉点走到另一个交叉点,或者吃掉对方的棋子而占领其交叉点,都算走了一着。双方各走
    一着,称为一个回合。
  2 各种棋子的走法如下:
  帅(将)每一着只许走一步,前进、后退、横走都可以,但不能走出“九宫”。将和帅不准在同一直线上直接对面,如一方已先占
    据,另一方必须回避。
  士每一着只许沿“九宫”斜线走一步,可进可退。
  相(象)不能越过“河界”,每一着斜走两步,可进可退,即俗称“相(象)走田字”。当田字中心有别的棋子时,俗称“塞(相)象
    眼”,则不许走过去。马每着走一直(或一横)一斜,可进可退,即俗称“马走日字”。如果在要去的方向有别的棋子挡住。俗称
   “蹩马腿”,则不许走过去。
  车每一着可以直进、直退、横走,不限步数。
  炮在不吃子的时候,走法同车一样。
  兵(卒)在没有过“河界”前,每着只许向前直走一步;过“河界”后,每着可向前直走或横走一步,但不能后退。
  3 走一着棋时,如果己方棋子能够走到的位置有对方棋子存在,就可以把对方棋子吃掉而占领那个位置。只有炮吃子时必须隔一
    个棋子(无论是哪一方的)跳吃,即俗称“炮打隔子”。
  除帅(将)外其他棋子都可以听任对方吃,或主动送吃。吃子的一方,必须立即把被吃掉的棋子从棋盘上拿走。

[ 本帖最后由 凌云子 于 2008-11-7 16:5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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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楼主| 发表于 2008-11-7 18:26:38 | 只看该作者

草稿

草稿

 第三章

 

 

    1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为和棋:

        A 双方均无可能取胜的简单局势。

        B 双方走棋出现循环反复三次,符合“棋例”中“不变作和”的有关规定。

 

 2     排局演示时一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为输棋(负),对方取胜:

 

         A 帅(将)被对方“将死”。即一方的棋子攻击对方的帅(将),并在下一着要把它吃掉,称为“照将”,或简称“将”。“照将”不必声明。  被“照将”的一方必须立即“应将”,即用自己的着法去化解被“将”的状态。 如果被“照将”而无法“应将”,就算被“将死”。

 

         B   被“困毙”。即轮到走棋的一方,无子可走,就算被“困毙 。

      C    走棋后形成帅(将)直接对面。

      D 走棋违反行棋规定。

      F 走棋违反禁例,应变着而不变。

      G 在同一棋局中,双方走棋出现循环反复三次,单方面三次“犯规”,即单方出现循环重复的攻击手段

 

 

 

 

 

第四章    棋例细则

 

 

            排局行棋中有时出现双方着法循环不变的重复局面。据以裁处这种局面的规则条例,称为“棋例”。

 

出现双方着法循环不变的重复局面时的裁决原则如下。

1   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允许单方面长将,即单方面长将不变判负。双方均为长将,双方不变作和。

       凡走子直接攻击对方帅(将)者,称为“照将”,简称“将”。凡走子连续不停照将,称为“长将”。

 

2   双方均为禁止着法(不包括一方为长将),双方不变作和。反之 一方为禁止着法,另一方为允许着法,应由前者变着,不变判负。

    将、杀、捉等攻击手段,统称为“打”,二打或多打 均为“禁止着法”。

      
  凡走子企图在下一着照将或连续照将,将死对方者,称为“杀着”,简称“杀”。

  凡走子后能够造成在下一着(包括从下一着开始运用连续照将或连续交换的手段)吃掉对方某个无根子,称为“捉”。

 

[ 本帖最后由 凌云子 于 2008-11-7 20:43 编辑 ]
3#
发表于 2008-11-8 01:21:46 | 只看该作者

期待下文。
 
 凌云子先生的思考,总是有独到之处。

4#
发表于 2008-11-8 10:02:35 | 只看该作者
E. 在一般情况下,排局的初始局面红黑双方的任何子力均不能呈现将军状态.
特殊情况下可以?
5#
 楼主| 发表于 2008-11-8 11:15:05 | 只看该作者
一楼的序言是沈先生所作!
6#
 楼主| 发表于 2008-11-8 19:20:1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1963 于 2008-11-8 10:02 发表 E. 在一般情况下,排局的初始局面红黑双方的任何子力均不能呈现将军状态.特殊情况下可以?

 

 

 

有极少数排局的初始局面呈现将军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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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08-11-8 20:24:37 | 只看该作者

这个排局有何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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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楼主| 发表于 2008-11-8 22:10:58 | 只看该作者

我不知有何意义。
这是在网络上偶然看到的。
也许存在即是合理。
我非权威人士或机构,只是提出初稿供排局爱好者探讨,敬请大家积极发言!


原《竞赛规则》条目众多,连裁判都难于理解,同一棋例却不同裁决。

希望《排局规则》能更简明更便于理解,更易于排局爱好者掌握,是我们努力的目标。

望棋友大力支持,谢谢!

 

9#
 楼主| 发表于 2008-11-9 01:48:08 | 只看该作者

草稿

 

第三章 排局胜负和的判定

 

       1        走棋违反行棋规定判负。

       2        双方均无可能取胜的简单局势为和棋。

       3        走棋后形成帅(将)直接对面判负。

       4        被“困毙”判负。即轮到走棋的一方,无子可走,就算被“困毙 。

       5        帅(将)被对方“将死”判负。即一方的棋子攻击对方的帅(将),并在下一着要把它吃掉,称为“照将”,或简称“将”。“照将”不必声明。  被“照将”的一方必须立即“应将”,即用自己的着法去化解被“将”的状态。 如果被“照将”而无法“应将”,就算被“将死”。

       6        在同一棋局中,出现单方面循环重复的攻击手段应主动变着,不变判负;单方面走棋违反禁例三次判负;双方走棋出现循环反复三次,符合“棋例”中“不变作和”的有关规定裁定为 和局。

 

 

 

 

第四章     棋例细则

 

 

 

          1       “棋例”是裁决排局行棋中出现双方着法循环不变的重复局面的规则条例。即只有出现双方着法循环不变的重复局面时才裁决红黑双方的着法是禁止着法还是允许着法,否则不用考虑着法性质。

 

 

         2        出现双方着法循环不变的重复局面时的裁决,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允许单方面长将,即单方面长将不变判负。双方均为长将,双方不变作和。 凡走子直接攻击对方帅(将)者,称为“照将”,简称“将”。凡走子连续不停照将,称为“长将”。

 

 

         3        凡走子企图在下一着照将或连续照将,将死对方者,称为“杀着”,简称“杀”。 凡走子后能够造成在下一着(包括从下一着开始运用连续照将或连续交换的手段)吃掉对方某个无根子,称为“捉”。 凡待裁局面的着法无论是? 将、杀、捉等均是属于攻击手段,均称为“打”;凡待裁局面出现一将称为“一打”;一杀也称为“一打”;一捉也称为“一打”;同样二将或二杀或二捉统称二打;同样多将或多杀或多捉统称为多打;同样一将一杀或一将一吃或一杀一吃也称为二打;同样一将多杀,多将一杀,多将多杀,一将多吃,多将一吃,多将多吃,一杀多吃,多杀一吃,多杀多吃均称为多打,总之依此类推。凡待裁局面一方没有一着属于闲着而全是由“将”“杀”“吃”等构成二打或多打着法,均称为“禁止着法”。凡走子性质不属于将、杀、捉,统称为“闲”。凡待裁局面一方的走子行为只要有一着闲着, 也就是任何一着不属于将、杀、捉这三种走子行为的着法均是“允许着法” 。双方均为禁止着法(不包括一方为长将),双方不变作和。反之 一方为禁止着法,另一方为允许着法,应由前者变着,不变判负。双方均为允许着法,双方不变作和。

 

 

        4     其它:
            捉子的形式可以有:能够直接吃子;能够通过连续照将吃子;能够通过完整的交换过程得子。  “捉”产生于刚走的这着棋,上一着尚不存在。 直接或间接被捉的,是有子力价值的无根子(含:假根子、少根子)。凡有己方其他棋子(包括暗根)充分保护的子,称为“有根子”;反之,称为“无根子”。 形式上是根,实际上起不到充分保护作用,称为假根或少根、假根子和少根子按无根子处理。 下一着吃子或得子后,不致被将死。? 车、马、炮、过河兵(卒)、士、相(象),均算“子力”。帅(将)、未过河兵(卒),不算“子力”。“子力”简称“子”。 子力价值是衡量子力得失的尺度,也是判断是否“捉子”的依据之一。原则上,一车相当于双马、双炮或一马一炮;马炮相等;士相(象)相等;过河兵(卒)价值浮动,一兵换取数子或一子换取数兵均不算得子。兵(卒)本身捉吃对方的棋子(不含将、杀),按闲处理;如形成相互长打局面,则应按捉处理。允许帅(将)本身步步叫吃对方的棋子,按闲着处理。 其他棋子和帅(将)同时捉吃或借帅(将)之力捉吃对方的棋子,均按捉处理。占据防守要点,立即构成简明和棋,附带产生的捉士相(象),按闲处理。

兑、献、拦、跟,均属“闲”的范畴。凡走子阻拦对方棋子的活动,而又不具攻击作用者,称为“拦”。 凡走子盯牵对方有根子,而又不具攻击作用者,称为“跟”。凡走子可与同等子力互换吃去者,称为“邀兑”,简称“兑”。凡无根子送吃,而对方同兵种子一旦吃掉此子后,不致立即被将死或立即在子力价值上遭受损失者,称为“献”。凡走子兼具多种作用时,应从重称呼和裁处。如杀兼捉,按杀;捉兼况,按捉等,依此类推。但符合“兑”“献”定义的走子行为的着法不得从重判“杀”或“捉”。

第五章 附录 [ 本帖最后由 凌云子 于 2008-11-9 21:56 编辑 ]

10#
 楼主| 发表于 2009-1-19 20:23:10 | 只看该作者
杨佳麟
               排局的改革与返真,事情决不止本文所述,比如,要发动全国棋众,制定一个《象棋排局创作与竞赛规程》,包括有关技术标准、工作程序等,以及裁判员、运动员的技术等级评定标准(最好有国家体育部门参与);又如,通过媒体帮助,商定一个《排局评优办法》,以客观计分取代主观打分办法,抑制排局竞赛(包括竞创与征解)中的“暗箱操作”现象;要实行“缓称王”制度,不轻易评选“排局王”及高级别的“大师”。再如,组建各地方“排局俱乐部”,让广大爱好者自愿参与种种交流、竞赛活动,为《象棋世界》充实稿源和增大发行,办成中国一流的棋刊打好基础…… 振兴排局,繁荣桔梅园地,重任在广大棋友肩上。时不我待,只争朝夕,愿大家集思广益,携手努力!本文不过是抛砖引玉,欢迎赐正、互动与交流。
11#
 楼主| 发表于 2009-1-19 20:23:49 | 只看该作者

作者:蛟川鱼

 

[原创]红先和排局标准答案选择的有关问题探讨

红先和排局标准答案选择的有关问题探讨  
 红先和排局与红先胜排局因其排局类型不同,标准答案的选择在某些方面也有所不同。 
 本文就红先和排局标准答案选择的几个主要方面试作探索,以期抛砖引玉。  
      一、关于红先和排局主变的确定  红先和排局,因为结论是和局,凡是排局中某些变例双方正确应对的结果成为和局,其着法都是正变。因而,正变可能有多个。简而言之,成和即正变.正变能否都作为主变呢,回答是否定的。 
     成和的正变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形:  
     1、一方可利用棋规简单成和。  有很多红先和的排局,在开始中间和结尾各阶段,优势方可以利用“一将一闲”或“长打对长打”等规则,简单成和,但可变着。而劣势方无法变着,变则负。这时的和局可以说只是一种成和变例,不能作为主变的。理由很简单,为了展示排局的精彩变化,优势方可变理应变着,不变作和是允许的,但作为征答排局的答案,优势方以简单的利用棋规的方法求和是不能作为答案主变的。结论是:优势方在可变时,应按该方可变的双方正确应对结果成和的变着为主变。也就是说,只有完全展示了棋局精彩变化的全部着法,才是主变。  
      2、一方的变例有多种选择,每种选择都有不同的变化,有的变化非常精彩,有的则较平和,结果都成和。也就是“条条大道通罗马”。  对于这种情况,也要区别变例的重要性。有些变例是风平浪静的成和,有些是经过双方紧张搏杀,攻防多次互相转换,结果成和。也就是说,变例有重要变例与次要变例之分,只有重要变例才能作为主变。从这个角度说,重要变例也可能有多个,即主变不是唯一的,可以是多个。这一条要求就与红先胜排局的要求不一样了。  
       3、当出现多种主变时,也有积极求变成和与消极防守成和之区别。  当一方棋力尚有进攻能力,应选择积极进取攻守结合的成和变例为主变,虽然也有稳守成和的正着,但这单纯防守求和的着法只能算是一种正确主变,在有积极进取攻守结合成和变例的情况下,要以后者为最重要之主变,这也是象棋排局的精髓----精彩性的体现和要求。  
      4、在有多种防守成和的主变时,应以含有巧胜机会的主变(如有单双步的关系或有诱着存在的着法)为最重要之主变,这也是为了体现精彩性这一基本要求。  
 
 
          总之,红先和排局的主变,以正确着法的复杂性精彩性为选择依据,而着法的长短只能作为参考因素,不作为主要依据来考虑。这一条与红先胜排局答案标准就不一样。  
 
 
       二、关于变例(注解)的要求  
 
 
         红先和排局的变例,有些是劣变,有些是正变,劣变或正变又有重要的或次要的之分。
 
因为是和局,对注解的要求是:红黑双方的所有有意义的变例,都必须详细列出(有个惯例:简单的三回合以内即有结论的着法可以省略)。还有,前面已有的变例,后面出现时可以省略。一方出现劣变,从道理上讲,另一方可只列出正解(劣变方须列出全部有意义的变化),以证明此变为劣变即可。但当一方是带诱着的劣变时,则还应注明另一方如不识骗着,误入圈套的变化,以展示棋局变化的精彩性。如未列明,可能被视为小缺点(虽然已有正解,说明征答者已排除了其他变化)。这是排局征答的一个额外约束,也是排局征答所特有的。因为排局的精髓就在于它的精彩性,没有精彩变化就可能无法吸引人(这一条,与我以前的观点稍有不同)。即:带有诱着的劣变应注明。  某一注解的结论为和的变例,其中红黑双方的有意义的变化,都要详细列出,以证明该变例为和局。  因为红先和排局不以着法步数为主要依据,允许出现重复着法。当在重复着法中有重要变例(包括劣变)的,则应把重复着法纳入主变,并注明其中的变例,以体现棋局的精彩性。  总之,红先和排局的注解要求是:红黑双方的所有有意义的变例都应列出。这又与红先胜排局的要求不一样。  
 
        三、关于排局征答中的操作方法  排局征答,因为要有名次高低,只能用评分的方法。这里,公正合理是前提,评分尺度的掌握则成为关键。  
 
 
       红先和排局的主变可能有多个,答对全部主变的理应入围,答对其中几个主变的也可以录作候补,主变都没答对的则无法入围或要扣大分。这是一般要求。  对变例的扣分。变例有重要的与次要的之分,扣分也要有区别。大错多扣分,小错少扣分。对复杂变例,其中又有分支变化的,也要注解清楚。这里对注解的要求同本文第二条,没有注解的也要被扣分。  举办排局征答活动,拟成的排局大都是个人行为,难免会有差错。为避免出现可能的错误,建议将答案草稿在截止日后先行公布,供大家讨论,在吸取各方面的正确意见后,再修正标准答案,然后根据标准答案进行评分扣分,最后再定出名次。这样可少出错误。   
     粗浅看法,望各位指正。                     
 
                                               2004年01月 蛟川鱼
12#
 楼主| 发表于 2009-1-19 20:24:25 | 只看该作者
蛟川鱼

红先胜排局标准答案选择的若干问题初探[转帖]

红先胜排局标准答案选择的若干问题初探             
 
 
——兼与《羊角春秋》作者梁利成先生商榷   
 
《羊角春秋》排局有奖征答已经揭晓,羊年排局棋坛上的一大活动暂告一段落。这几年梁先生连续推出排局有奖征答,给不大景气的排局棋坛增添了不少生气和活力。过去的几十年里,排局棋坛上也有类似的活动,如好多期刊的封底封面的棋局测验等等,特别是现已停刊的《棋友》(后改为《棋海新友》)杂志,在一段较长时间内,连续推出“季度排局测试”,每期有四五个排局刊出,供广大爱好者拟答,组织者依据一定的评分标准,给每一位答题者评分,对得分高者授予一定的“称号”,这一举措在排局棋坛上传为佳话。  本人是个排局爱好者,也积极参与上述活动,有时也参加排局测试的征答,偶尔也有自拟的排局被录用为棋局测试题。排局测试的参与经历,特别是参加这次《羊角春秋》排局有奖征答,对排局标准答案的选择确定,颇有感触,有话要说,不吐不快。目的不为别的,只为繁荣排局棋坛。 
 
 象棋排局,按结局的胜负划分,可分为三类: 
 
 一、红先胜的排局  二、红先和的排局  三、红先黑胜的排局  
 
 
本文仅就红先胜排局答案的选择标准问题,展开讨论: 
 
 
 一、关于红先胜排局主变的确定  红先胜排局,最基本的要求是:红方用尽可能少的步数取胜,以最少步数为主变。黑方要尽可能地延长被杀步数,以最长步数为主变。这一原则可以称为:双方的最佳应法即为主变。 (如果有两种以上不同变化,步数相同,则应并列同为主变。) 这一原则有以下性质:  1、唯一性。主变是以着法步数这个尺度为确定标准,哪个变化最长,哪个就是主变。主变只有一个(对于并列主变只是特例。也可以换句话说,相同步数并列,但在各个不同变化中是唯一最佳的)。   2、排他性。以步数长度为标准,不以其他的内容(如变化的精彩程度,复杂程度等等)为依据。就黑方而言,“好死不如赖活”,不管怎么样,能延长步数就是好样。  这就好像长江的源头只能是金沙江的上游一样,而不会选择嘉陵江或岷江,因为金沙江的上游最长,尽管金沙江的流量可能不是最大的。  这两个性质是红先胜排局特有的。红先和的排局就没有这二个性质。如红先和的排局,就存在多个主变,不管是优势和还是劣势和,简单和或是复杂和,步数短和或是步数长和,只要结尾是和局,都是主变。  综上所述,红先胜的排局,主变只有一个(相同长度的两个以上不同变化,可作为并列主变),其他的变化都是变例或叫次变。 
 
 
 
 二、关于变例(或称次变)注释的基本要求上面说过,除主变外,都属于变例(变例也是劣变,因为不是最佳着法)。变例又可分为红变例(红方主动求变)和黑变例(黑方主动求变)两种。对于黑变例的要求:因为是红先胜的排局,要求黑方所有的有意义的变例都要列明,以证明主变的唯一性。黑方的主动求变,好像黑方向红方叫板:我就这样下,看你怎么胜我?红方对黑方的主动求变,也要用最佳(最少步数)着法取胜。红方可能有好几种胜法,但只要列出红方的最佳应法就可以了。就红方来说,对黑方变例(劣变),红方只要列出对付该变例的最佳应法,就足以证明该变例是黑方劣变。不需要也没有必要列出红方对该变例的所有不同应法。  对于这一要求,古人也有叙述,“此劣,彼也劣,则无穷尽,不在此例”。双方都走劣着,可能有无限变化,当然不可取。  对于红变例的要求:因为是红先胜的排局,又是以排局征答形式出现,只要求红方列出主变,即已达到“征求正确答案”这一目的,无必要对红变例一一列出,因为是红先胜的排局,要求列出红方的所有变例,可以说是画蛇添足(因为除了主变以外的红变例,相对于主变来说,也就是劣变)。红主动求变,好像红方向黑方叫板:我有比主变更简捷的杀法胜你。这就与主变的性质相矛盾,如果有,则变例成为主变,如果无,则多此一举。因此原则上不要求列出红变例。  如个别红变例有精彩的招法的,以展示排局的艺术风采,可以列出,但作为标准答案而言,不列出也不应扣分。不列出来,并不影响主变的唯一性。答题者不将红变例列出,已足以说明,他(答题者)本人已不把红变例作为主变。  至于把变例升格为分局或子局,只是为了将复杂的变化整理得条理清晰,易于叙述,并不改变其本身作为变例的性质,更不能视同主变。关于变例,概而言之:黑变例须详尽,红变例可省略。如果是红先和的排局,则红变例同黑变例一样,都必须同样给予一一列出。  
 
 
 
三、关于评分扣分有奖征答的答案因为要决出名次,只能用评分的办法,而评分是主观的东西,要力求做到合理、公正,评分扣分的尺度掌握就成为关键。  1、一般来说,红先胜的排局征答,答对主变是最起码的基本条件,连主变都没有找准的答案应该没有资格入围,对这一类答案,评分时应该扣大分。让那些答对主变的答案入选,而不是让那些主变都没找准的答案入选。  2、对变例的扣分:变例也有重要变例和次要变例之分,着法长的复杂的为重要变例。着法短的简单的为次要变例,另外,着法较短,但非常精彩的可以作为较重要的变例,对于各个重要变例、较重要变例、次要变例,评分扣分要有区别。黑变例要详列,没有列出的要分别扣分。  红变例可省略,没有列出的可以不扣分。列出的也不加分。  
 
 
 
四、关于有奖征答的操作方法排局的有奖征答,好多都是个人出题,个人拟答案,个人参与评分扣分。因为是个人行为,不能保证所有环节都十分完美毫无差错。  如果是协会内部,范围较小,以作者个人的答案为标准,也无不可。  但是公开的排局有奖征答,一经刊出,即向公众发出“要约”,因此力求做到公正、公允、公平、合情、合理,不偏不倚,这是基本的要求。  为了达到上述要求,尽量避免差错,如何操作才能让人信服呢,本人建议:在有奖征答稿件截止日后,公开标准答案的草稿。答案有错误不要紧,可以先在刊物上和网上发表,一段时期内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反馈意见,修改确定标准答案的主变。修改后的标准答案作为评分扣分的依据,这样才能做到比较公正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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