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

楼主 |
发表于 2004-3-1 20:26:00
|
只看该作者
本帖子为回复帖子-->蛟川鱼添加
小车马提的问题是值得探讨,
一.关于"简单的三回合以内即有结论的着法可以省略"这句话有三层意思
1.简单的----可以理解为短小的,不复杂的,容易看得清的变化;
2.三回合以内----这是对上一层"简单的"进一步的量化,这也是许多棋刊关于注释的约定成俗的通行做法,如过去的<棋海新友>就是这样要求的;我这里只是重申一下;
3.有结论----这里指的有结论是指三个回合(或以内)着法后的局势已可明确地判定是胜是和,虽然尚有棋着可走,但已无实际意义,对胜负无关紧要.除非一方走出很明显的"大漏勺";这里的关键是要看三回合以后的后续着法还有没有实际意义.
二.关于"带诱着的劣变"
这里可分为二种情形:一是双方正确应对结论为和的变例,其中有"带诱着的劣变"必须注明.因为结论为和的变例是正变,只不过该变例不是最重要的最复杂的主变而屈居为变例,如正变中的"带诱着的劣变"可以省略的话,等于是说:只要主变不要变例注解.这样就显得要求太简单,无法显示丰富多变的精彩性来.
二是结论为一方胜的变例,其中有"带诱着的劣变"是否必须注明,可以再讨论.从胜方的角度讲,不上当即已知对方的这一着是诱着,不用再加以注明,从这个立场出发,没有注明不应扣分.
"诱着"一般带有欺骗性,比较容易使人上当,注明这个劣变,能更加显示棋局的精彩性,从这个角度讲,注明的应适当给予鼓励,
如二个注解,一个注明了"带诱着的劣变",一个没注明,没注明的可以不扣分,注明的应适当奖励,
换句话说,等于给没注明的扣了分.
至于"诱着中的诱着"一般不作要求,因为彼劣此也劣,无穷尽也.
在结论为一方胜的注解中"带诱着的劣变"已经是彼劣此也劣"(因为正解是和局)的范围里了,所以这里要有更多的限定,即仅限于"带诱着的劣变",没有带诱着的劣变就不作要求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1-20 19:15:44编辑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