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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
二、承办单位:武进区政府、武进区体育局
三、竞赛时间和地点:
2003年9月19日至25日 常州市
四、参加单位:全国各县级代表队
五、竞赛项目:团体比赛兼计各台个人成绩
六、参赛资格:
1、未获得象棋大师称号的无等级分棋手均可代表本县组队参赛,名额报满为止。
2、每队可报领队、教练各1人,棋手3人。
3、参赛棋手需身体健康。
七、竞赛办法:
1、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1999年象棋竞赛规则》。采用积分编排制。
2、采用团体分台定人制方法进行比赛,棋手台次自定,记各台个人成绩。
八、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1、参赛棋手必须于2003年9 月1日前将报名表一式两份寄到国家体育总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象棋部(北京市天坛东路80号,邮编:100061)和承办单位(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行政中心4号楼2楼,邮编:213159,联系人:蒋志勇、陈海明,联系电话:0519-6310054。)请写明联系电话、地址及邮编。
2、参赛队每队报名费300元,不交报名费者报名无效。报名费需在报名时寄至(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行政中心4号楼2楼,邮编:213159),
(二)报到:
1、各单位棋手于赛前一天到大会报到,提前报到费用自理。
2、报到地点:常州市武进区横山桥镇江苏省国税培训中心。路线:由常州市火车站承乘坐至横山桥的中巴车可直达。
九、录取名次及奖励:
1、团体比赛录取前八名。
2、各台次录取个人前六名。
3、棋协大师:第1台1-6名,第2台1-3名,第3台第1名
地方棋协大师:第1台7-12名,第2台4-8名,第3台2-3名
棋协一级棋士:第2台9-12名,第3台4-8名
4、设体育道德风尚奖。
十、裁判员和仲裁委员会:
1、裁判长、副裁判长以及部分仲裁由国家体育总局派任,并选派少数裁判员参加裁判工作。承办单位根据需要和精干原则,遴选一级裁判员担任大会裁判工作,并于赛前15天将裁判员名单报到棋牌运动管理中心象棋部审核。
2、设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十一、经费、器材:参赛棋手一切费用自理。棋子、棋盘和棋钟要按中国象棋协会器材标准的要求备齐,赛前由裁判长确认。
十二、其他:
全体参赛人员的吃住必须接受大会的统一安排,否则按弃权处理。
十三、本规程解释权在国家体育总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
十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下载:2003年全国象棋县级锦标赛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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