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比赛方式 2.1 比赛分慢棋和快棋两个组别,允许参赛程序只参加其中一个组别,慢棋和快棋的排名和等级分都分开统计。 2.2 各参赛程序将通过一组或多组双循环赛(互先)决定排名,原则上每次比赛不少于20轮。 2.3 每次比赛将重新决定各程序的名次,但ELO等级分将在上次比赛结果的基础上更新。 2.4 原则上新的程序ELO等级分定为2000分,首次参赛K值为20,以后为10。 2.5 每位程序作者可以提供多个程序参加比赛,但考虑到等级分继承的问题,原则上不允许用同一程序的多个版本参赛。
三、比赛组织办法 3.1 比赛由象棋引擎作者轮流担任东道主,提供机器并运行比赛的批处理程序。 3.2 比赛结束后,东道主负责公布比赛的结果(名次和等级分)和棋谱。 3.3 东道主的比赛机器必须用测试程序来确定标准CPU时间(大致以3000MHz的处理器为标准),以决定快棋和慢棋的时限。 3.4 比赛前东道主必须公布比赛机器的规格,尤其是存储器大小,原则上参赛程序占用的存储器不得超过比赛机器存储器大小的四分之一。
四、比赛规则 4.1 比赛采用包干制限时,原则上慢棋为30分钟标准CPU时间,快棋为10分钟标准CPU时间,不启用后台思考。 4.2 比赛引擎的开局库、残局库不受限制。 4.3 比赛引擎在空闲时间(对方思考的时间)不允许有明显占用CPU资源的行为。 4.4 比赛引擎出现以下情况将被判负:(1) 被将死或困毙,(2) 单方面长将导致第四次出现重复局面,(3) 送吃帅将,(4) 超时或程序崩溃(对方没有进攻棋子的例外)。 4.5 出现以下情况将判和棋:(1) 超过自然回合数限制(原则上是50回合),(2) 没有单方面长将的情况下第四次出现重复局面,(3) 双方均没有进攻棋子。 4.6 比赛前程序的作者必须将UCCI引擎选项设置告知东道主,比赛期间不得更改选项设置(但快棋和慢棋可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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